养老工伤还没减员能赔偿吗
在我国的劳动保障体系中,工伤保险是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旨在保障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养老保险则是职工退休后享有基本养老金待遇的保障制度。那么,如果职工在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同时又发生工伤事故,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呢?
一、养老工伤还没减员能赔偿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养老工伤职工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可以依法享受工伤赔偿待遇。
1. 医疗费用
工伤职工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治疗费、康复费、住院费、交通费等。
2. 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的,按照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享受伤残补助金。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残疾,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无法就业的,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 死亡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伤死亡的,其家属可以享受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二、养老工伤如何认定?
养老工伤的认定与一般工伤的认定相同,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自然灾害事故伤害的。
3.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养老工伤与养老待遇的冲突
养老工伤职工享受工伤赔偿的可以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津贴期间,暂停发放养老金待遇。工伤职工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按照规定调整养老金待遇。
养老工伤职工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养老工伤的认定与一般工伤的认定相同。养老工伤职工可以在享受工伤赔偿的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养老工伤与养老待遇之间有一定的冲突,但具体处理方式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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