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一、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
关于绑架罪既遂与未遂之争,有观点主张,一旦绑架行为得以实施便算既遂;另有人则坚持应以是否获取到财物或其他非法权益作为判断依据。
然大多数人士认同,判定绑架罪既遂与否应看行为人是否实际掌控人质,使其处于自身控制之下。
若仅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而未能实现对人质人身的有效控制,则不能视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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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夫妻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另一方不能提出,这不是道德绑架吗
按照相关法规,如果你是有能力的人,那么对残疾或身患严重疾病且经济状况不佳的另一半,你应该积极主动地去承担和提供帮助和供养的责任。
这里说的夫妻之间的互相,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定义务。
就是说,你们夫妻俩无论对你们的共同财产问题如何做任何决定,都不能把这个法定义务给免了。
假如说你们两个感情真的出现问题,走到要离婚的那一步,那也得看你们的实际情况,然后由根据这些情况来全面仔细地考虑,最后才能决定到底能不能让你们离婚呢。
当然,就算是法院同意你们离婚,如果其中一个人生活无法自理,那么在分割时,他/她是有权多分一些或者得到适当的照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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