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可以要求支付现金吗
工伤保险制度是我国保障劳动者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制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等。
一、工伤保险赔偿可以要求支付现金吗?
工伤保险赔偿一般情况下不得要求支付现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办法,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工伤职工或其受益人。具体而言,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误工费、护理费、康复费用等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或按月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偿能否转换为现金支付?
在特殊情况下,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将工伤保险待遇转换为现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职工可以提出将工伤保险待遇转换为现金支付的申请:(1)用人单位拖欠工伤保险待遇超过三个月;(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或者未缴纳工伤保险费;(3)工伤职工要求在异地或者境外接受治疗;(4)其他特殊情况。
三、工伤保险赔偿转换为现金支付的条件和程序
工伤职工申请将工伤保险待遇转换为现金支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上述特殊情形;(2)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并作出批准决定。
工伤保险赔偿一般不得要求支付现金,但符合特殊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将待遇转换为现金支付。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需要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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