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和胁从犯的区别
一、教唆犯和胁从犯的区别
在我国刑事法体系中,教唆犯与胁从犯正是两类迥异的形态。
所谓的教唆犯,就是当事人故意挑动、蛊惑、鼓吹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诱发他人进行犯罪行为的干预者;
然而,胁从犯却是指在面临他人淫威、恫吓或胁迫的境况之下,被动地参与到犯罪活动之中的人。
相较而言,教唆犯的构成需要明显的教唆行径,并且此种行为必须致使被教唆当事人实施相关犯罪;至于胁从犯,则须存在实实在在的对胁从当事人施加的威胁或压迫,从而令其不得已参与到犯罪活动当中。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教唆犯的惩处往往依其所怂恿之罪行性质及情节深重程度,予以相应责罚;反之,若胁从犯能够有效阐明自身基于不可抗拒的暴力压迫之下被迫行事,那么便可能获得有关部门的宽大处置甚至豁免追究其刑罚。
《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从犯可能是教唆犯吗
教唆犯跟从犯之间有什么不同呢?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有人故意去煽动和引诱别人去做一些违反法律规定的事情(这就叫教唆犯),而且这些人还真的去实行了。
那么这个挑头的就是教唆犯。
至于从犯呢,就是在大家一起干坏事的时候,他们起到的是次要或者辅助的作用。
对于这样的从犯,我们应该给予他们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而对于教唆犯,我们则需要根据他们在整个犯罪活动中的角色来进行惩罚。
特别注意的是,如果教唆的对象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那就更严重了,必须要加重处罚。
三、教唆轻微伤怎么判
对于唆使他人致使他人遭受轻伤的行为,其法律责任应如下所述:1.此种情况下,唆使者将被视为教唆犯,并需依据其在共同罪行中的作用来判定其应该受到何种程度的惩罚;
2.如若罪犯的行为导致受害人为轻伤程度,通常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或者等刑罚;
3.然而,当教唆对象为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时,则需要加重对唆使者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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