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的未遂标准有哪些
一、聚众斗殴的未遂标准有哪些
聚众斗殴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就构成该罪既遂。所谓行为犯,即不要求发生特定的犯罪结果,仅以法定犯罪行为的完成作为既遂标志。
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当首要分子组织、策划、指挥众人进行斗殴,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活动开始,社会公共秩序就已遭受侵害,犯罪即告成立。即便因各种原因,实际斗殴行为未实际发生,比如在前往斗殴地点途中被警方截获等情况,也不能认定为未遂,仍应以聚众斗殴罪既遂论处。
因为聚众斗殴行为本身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立法旨在严厉打击这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只要着手实施聚众行为,就符合该罪构成要件,不存在未遂标准。
二、聚众斗殴的未遂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罪不存在未遂形态。
聚众斗殴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聚众斗殴的行为,就构成该罪既遂。这里的聚众斗殴行为,是指双方或多方人数均在三人以上,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
一旦聚众斗殴的双方人员已经纠集,并且到达预定地点,开始实施互相殴斗的行为,犯罪即已成立。即使在殴斗过程中,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实际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或者殴斗程度未达预期严重程度等,也不影响聚众斗殴罪既遂的认定。
其立法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打击破坏公共秩序的聚众暴力行为。只要存在这种聚众且意图实施斗殴的行为举动,就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公共秩序法益,因此不考量未遂情形。
三、聚众斗殴的未遂标准
聚众斗殴的未遂标准在司法实践及理论中有一定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行为人的斗殴行为尚未实际发生。例如,双方虽然召集了人员、准备了工具,到达了约定的斗殴地点,但因某种原因,如一方临时改变主意放弃斗殴、警方及时制止等,最终并未真正实施互相打斗的行为,可认定为未遂。
其二,未达到双方预期的斗殴程度。如果双方原本计划进行大规模、激烈的打斗,但实际仅发生了轻微的推搡、冲突,尚未展开实质性的激烈搏斗,且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考虑认定为未遂。
其三,从犯罪目的看,若聚众斗殴的首要目的,如争夺地盘、报复对方等未实现,且斗殴行为未充分展开,可倾向于认定为未遂。不过,对于未遂的认定需要综合全案证据、双方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判断,以准确界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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