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想交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想交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想交抚养费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确实存在特殊困难等合理情形,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尝试解决。
一方面,如果是经济上暂时出现困难,导致无力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可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进行协商。诚恳说明自身经济状况,争取对方理解,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方式或延期支付方案。
另一方面,如果认为抚养费的数额过高,超出了自身合理的经济承受能力,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依法适当调整抚养费数额。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作出合理判决。
然而,如果没有合理理由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扣被执行人的财产等,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所以,应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抚养费问题,而非无故拒绝支付。
二、离婚调解如何要
在离婚调解中争取抚养权,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自身抚养条件。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如提交工资单、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有稳定且适宜孩子居住的住所,比如或合同。
二是自身抚养能力。强调自己具备照顾孩子生活、、医疗等方面的能力。例如,自己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孩子成长,不存在长期出差等影响照顾孩子的情况;自身文化程度较高,能辅导孩子学习等。
三是孩子生活环境。表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其身心健康和成长发展。比如孩子一直跟随自己生活,已熟悉周边环境和生活习惯;自己所在社区有优质的教育、医疗资源等。
四是对方不适宜抚养的证据。若能证明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生活习惯不利于孩子成长,如赌博、吸毒等,或者对方工作繁忙无暇照顾孩子等情况,对自己争取抚养权更为有利。
三、离婚抚养权的标准
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法院通常会从多方面综合考量,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除外;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是抚养能力。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经济条件较好、能为子女提供稳定生活环境的一方,在争取抚养权上可能更具优势。
三是抚养意愿。即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主观愿望和态度,积极主动且愿意为子女成长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一方,更易获得抚养权。
四是生活习惯及品德。品行良好、生活习惯健康的一方,更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法院在判决时会予以考虑。
五是子女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例如子女长期随一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其成长不利的,该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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