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要给到多少岁
一、后孩子的要给到多少岁
关于离婚后的抚养费用问题,法律规定需要给至子女年满十八岁之日。
对于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若其能够通过自身的劳动获取主要生活来源,且其所得足以维持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准,那么作为父母的一方向其提供的费用便可终结。
如果在子女成年之后,即已年满十八周岁的情况下,非直接抚养孩子的当事方仍然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并向其支付适当的抚养费,这也是被法律所允许和认可的。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
争夺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服务费通常在人民币三千至五千元之间。
此项收费系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自主定价,具体数额需由申请抚养权的当事人以及代理其权益的律师所共同商定。
通常情况下,抚养权争端较为简单、清晰明了的案件所需的用相对较低;反之,若案件涉及诸多复杂因素,则律师费用可能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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