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定要给抚养费吗
一、一定要给吗
毫无疑问,在相关法律规定下,应当先由父母双方就孩子问题达成协商;若经妥协仍未能达成合意,则该问题将交由法院进行裁定。
无论出现哪种情况,法院的判决和先前的协议都需以以下三点作为基本准则:首先,要兼顾孩子当前的生长需求;其次,要考虑到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还需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即便父母双方就子女的以及抚养费用的承担等问题已经达成了口头或书面协定,但若法院仍然发现其中存在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的因素,那么这个协定很可能不会得到认可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男女离婚之后抚养费都由另一方承担吗
在离婚案件中,有关抚养条款双方需共同承担责任与义务。
在离婚结束后,任何一方所监护的未成年子女,另一方都必需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源以及支出中的部分或全部,以保证儿童健康成长所需经济条件的稳定。
在承担费用的数额及期限的确定上,双方应当协商达成共识。
虽然父母在离婚之后,其身份关系发生了转变,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对子女的亲权和利。
离婚后,其子女无论是继续由父或母亲自抚养,还是交由他人代为照护,他们始终都是父母双方的法定子女。
无论如何变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离婚而消失。
在法律规定内,离婚后的父母仍然享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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