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定要双方都到法院吗(起诉离婚一定要双方都到法院吗怎么办)
1.双方必须到法院起诉离婚吗?
要申请离婚,双方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离婚诉讼具有很强的个人性质,双方都需要到法院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出庭,法院将传唤他。两次传唤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将发出传票。
一方当事人确实无法出庭的,可以委托律师参加诉讼后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以便当事人不出庭参加诉讼。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2、离婚协议一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吗?
如果离婚协议一方缺席,则不能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都到场。申请离婚登记后,冷静期满,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核发离婚证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目前协议离婚有五种程序:
1、申请离婚。配偶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离婚协议》上签字,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室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步审查。婚姻登记机构婚姻登记员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自离婚登记申请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核发离婚证。
5、登记并颁发证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照工作规范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民法典》第1077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不申请的,离婚登记申请视为撤回。
《民法典》第1078条
婚姻登记机构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达成一致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3、离婚需要双方同意吗?
离婚不需要双方同意。
如果是协议离婚,则必须双方同意。如果通过诉讼离婚,则无需双方同意。
1、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其常住户口可办理离婚手续。登记。
2、双方就上述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离婚一方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法院发现夫妻关系破裂,就会下令离婚。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民法典》第1079条
配偶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组织可以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赌博、吸毒等不良习惯,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以上的;
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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