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
一、离婚怎么算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给付的期限和办法,是由子女对抚育费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在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应当根据孩子的利益最大化原则来确定。
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情况下,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如果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情形,或者子女无法随母方生活,可以随父方生活。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可以准许。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那么有优先权的情况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一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等。如果子女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并且他们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这可以作为优先条件。
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也可以准许。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以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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