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计算孩子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一、时如何计算孩子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1)若有一方因缺乏经济收入或音信全无等缘故,以致于相对方无法得到抚养费用时,则法律允许用该方的财产来抵扣子女的抚育费用。
倘若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支付的情形,那么他有权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相应的减免。
所谓“减少支付”,主要是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失去劳动能力,导致经济状况极端困顿,无力按照原先约定的金额向对方支付抚养费用,而负责养育孩子的那一方却能够承担起子女绝大部分的抚育费用,在此种情况下,给付一方便可行使减少支付的权利。
(2)如有一方拒绝遵守人民关于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的申请,同时要求其他相关单位或个人予以配合和协助。
如果一方未能执行的是中所规定的应支付的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并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人民法院提起,以原协议约定作为证据,请求法院判定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抚养费怎么判
在法律原则上,子女通常应归属其中一位家长进行直接监护和抚养,而另外一位家长则需负责承担该子女的部分或全额抚养费用。
关于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期限的长短,均需要由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并达成共识。
只要双方都能自愿地接受并同意,那么这样的决定便不存在任何违法的问题,只需签订相关协议即可予以实施。
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则将由当地的人民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和裁决。
其次,当人民法院判令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时,必须综合考虑所在地的经济生活状况、子女在成长过程中的实际需求等诸多因素。
通常来说,法院会致力于保障子女在日常生活中获得的物质条件至少不应低于当地同等家庭所享有的标准。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当事人而言,抚养费用应按照对方每月收入的20%-30%来计算;而对于无固定收入者,则应根据其当年的总收入,按比例计算出抚养费用。
如若涉及到多名子女的抚养问题,抚养费用可能会有所调整,但同样也会遵循适度原则,最高不得超过对方月工资或固定收入的50%。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