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判定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如何判断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是一个很多准夫妻和已婚人士都非常关心的问题,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析。
问题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只要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一般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对另一方隐瞒了夫妻共同财产,导致离婚时无法平均分配,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请求对方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并依法作出判决。
建议参考
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离婚前就做好财产规划,夫妻双方应主动沟通,明确各自名下的财产情况,避免事后产生纠纷,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务必明确所有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尤其是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重要资产,保存好与财产相关的所有凭证,如发票、合同、转账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在分割登记离婚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时,人民法院不宜判决该房屋归属于任一一方所有,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可以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认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综合考量,希望本文能为读者提供一些基本指导,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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