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的16个条件
一、法院判决离婚的16个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有什么区别
民政局离婚与法院调解离婚的区别:
(一)离婚程序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亲自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院调解离婚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的程序;
(二)协议履行不同,民政局离婚是双方对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意见,而法院调解离婚是双方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三、法院判决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
(一)申请。
要求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以上是由米律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有关法院判决离婚的16个条件的内容。从中我们有也可以了解到要起诉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证据,然后提交诉状。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米律平台的专业律师,米律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