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一、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根据《民法典》和有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婚姻关系的实质内容,法院在确定离婚数额时,应考虑以下方面的因素:
(一)无过错方精神的损害程度;
(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结合故意的动机、行为的手段、情节的严重等考虑;
(三)过错方对子女、老人等其他家庭成员造成的损害;
(四)过错方和无过错方的年龄、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及谋生能力等;
(五)原告是妻子或丈夫时应区别对待,原告是妻子时,根据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应适当增加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离婚过错赔偿该怎么申请
离婚时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一方请求赔偿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民法典离婚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并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就是米律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夫妻双方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的,出轨一方就是过错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米律,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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