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提起重婚的主体是谁
一、一般提起重婚的主体是谁
一般提起重婚的主体是婚姻中的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罪的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侦查,米律提醒您,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因此,重婚罪的诉讼主体只能是受害人。
二、重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财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具有财产分割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对于的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重婚属于法定的过错情形,可以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重婚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重婚罪的立案标准为:
1.本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
2.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3.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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