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的婚姻怎么处理
一、有家暴的婚姻怎么处理
在家庭暴力背景下的婚姻状况,其裁决应依据当事人自主选定的离婚路径而加以审视和评析。
当家庭生活出现家庭暴力现象时,若夫妻双方情感尚未破裂,受害者可寻求相应的政府机关、社会组织乃至民间机构的支持与帮助,进行投诉、反映甚至求助。
若夫妻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离婚。
通常情况下,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多为男性,针对此类情形,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达成;如男方拒绝协商,首先需固定男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然后再启动离婚诉讼程序。
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的离婚诉求,法院一般会做出离婚判决。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妇女被家暴怎么维护
家庭暴力受害者拥有以下几种途径:
1.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应享有申诉权,其所在的社区、村庄、及其工作单位都应该站出来提供劝说与调解服务;
2.如果饱受家庭暴力之苦,受害女性应当立刻拨打“110”报警电话,当地警方将会立即出动阻止暴力行为的持续发生;
3.若受害女性身体遭受到轻微伤害,她有权请求公安部门对施暴者进行,例如警告、罚款、拘留等措施;
4.长期处于家庭暴力环境中的受害女性,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理由申请离婚,并在离婚过程中争取到包括和精神损失在内的;
5.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女性可以依据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而对于那些导致受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的暴力事件,受害人或其近亲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调查,人民检察院也会依法提起。
此外,如果受害人因为受到强制、恐吓等因素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因为年迈、疾病、失明、耳聋、口哑等原因无法亲自陈述事实,那么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可以代替他们进行告知;
6.受害女性还可以随时向妇联或其他妇女公益组织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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