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死亡的界定有啥
交通事故中死亡的界定有啥
1、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
2、交通事故中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如何界定
重伤,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执行;轻伤,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执行。
3、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中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死者的家人、亲属或其他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向加害方要求丧葬费的赔偿。
丧葬费是死者家属为安葬死者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包括了运尸费、火化费、购买普通骨灰盒费、雇请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劳务费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用等合理项目的支出。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标准,赔偿六个月的工资额。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
因此,对于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相关的规定有明确说明,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大家需要了解清楚,此外关于相关的受伤以及财产损失的界定也需要了解,在交通事故中肯定会有一定的财产损失。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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