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工人车尾搬货时被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搬运工人车尾搬货时被撞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工人在搬货物的时候,被车撞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之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工人在搬货物的时候,被车撞了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在交通道路上发生的事故,那么就应该属于交通事故,这个时候需要对其进行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合飞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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