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一、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借款合同与抵押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合同性质。借款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实物交付借用人,借用人按约定归还同等数量货币或实物并支付利息的协议,属于主合同,主要规范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核心是资金的借贷。抵押合同是为保障主债权实现,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协议,是从合同。
(二)合同目的。借款合同目的在于确立借贷关系,使借款人获得资金使用权益,出借人获取利息收益。抵押合同目的是为借款合同所产生的债权提供担保,确保出借人债权得以实现。
(三)合同效力。借款合同生效,意味着借贷关系成立,双方需按约定履行义务。而抵押合同生效以主合同即借款合同有效为前提,若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一般也无效。
二、借款合同生效日期以什么为准确
借款合同生效日期的确定,需根据不同情况分析:
(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自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当借款实际交付到借款人手中,比如现金交付完成、转账成功等,合同才开始生效。在此之前,即便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若借款未实际交付,合同也未生效。
(二)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来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通常双方当事人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合同后,合同即生效。但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生效条件或者生效期限的,需满足约定条件或期限届满时,合同才生效。例如,约定需经过特定部门审批后合同生效,那么审批通过之日就是合同生效日期。
此外,若借款合同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等无效情形的,则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借款合同违约责任都有什么类型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一方违约时,需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以补偿对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二)赔偿损失。违约方需对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例如,因借款人未按时还款导致出借人资金无法正常周转而产生的额外利息支出等。
(三)继续履行。如果违约行为并未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且对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借款人应按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借款人还款存在困难时,可与出借人协商调整还款计划等合理的补救措施,以尽量减少违约造成的不良影响。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到责任等,若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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