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了狗算逃逸吗
一、开车撞了狗算逃逸吗
关于驾驶过程中撞上了宠物狗是否应视为交通逃逸,这取决于具体情况:首先,若不幸遭遇流浪犬,那么这种情况并不构成交通逃逸行为。
若是有主的宠物狗受到了撞击,那么这种行为则可被视为。
与此同时,这种状况所引发的后果——无论是宠物狗受伤还是死亡——都可视作对财产的损失。
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适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至于有人提出,无过错的驾驶人在行进途中无意中碰撞到了宠物狗是否也需承担相应责任的问题。
根据相关,这同样应该被定性为交通逃逸行为。
究其原因在于,宠物狗作为私人财产,理应得到法律的足够尊重和保护。
假如该宠物狗的主人能够提供出相应的狗证或者其它权威证明文件来证实这条宠物狗属于自己所有,那么肇事方就必须负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并作出合理的赔偿。
《》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二、电瓶车发生碰撞,一车全责,另外一车走了,算逃逸吗?
在此类事件中,若涉及电动车相撞致损事件,全责方车辆离开现场,即为逃逸;若电动车撞击行人并逃离现场,则视为行为。
同样地,电动车在通行过程中撞击他人导致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交通事故。
此时,肇事电动车如果在事故发生后,未进行必要的报案或者未能与对方协调解决问题而过早离场,即存在规避事故责任的主观意图,完全符合肇事逃逸的法律定义,自然应被判定为肇事逃逸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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