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汽车侧面的责任判定
一、电动车撞汽车侧面的责任判定
关于车祸责任区分的详细原则尊指如下:首先,如有某一方存在不当行为或过失进而引发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该股东将被判定为全责;其次,若在事故中涉及到双方甚至多方股东的不当行为,其行为对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的轻重,都将依据其各自的过错程度进行衡量,其中行为对事故起主要作用并且过错严重者,将担负主要责任;而其他参与方则分别负责同等责任与次要责任;再者,如果各方股东并没有明显的不当行为,而是属于交通意外事件,那他们都无需负任何责任;最后,若有某一方股东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那么另一方也无需对此事故负任何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电动车被汽车撞了谁的责任
在电动车逆向行驶过程中遭遇到汽车的碰撞,而此汽车正处于合法行驶状态,那么电动车在此次中所应担负的主要责任显然是无可争议的。
而对于此事的处理及下一步的决定,应该依据当事人各自的行为对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其过失的严重程度来进行评估和判定,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法”。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