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可以另起民事诉讼吗
一、可以另起吗
在案中,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依法行使民事诉讼程序。
对于涉及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方既有权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处理,亦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
需特别指出的是,若该案已上升至刑事层面,受害人及其家属还享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况,应首先经过急救和医疗人员的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相应的文件。
在此基础上,尸体应妥善存放于服务单位或具备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内。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有哪些要注意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交通肇事罪行,法院可以考虑免于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
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种情况为,被害者或者其近亲属向检察院提出请求,希望能够对免除刑事责任,并且已经做出了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者已经就经济赔偿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第二种情况则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者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关系;第三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老年人;第四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正身患严重的精神疾病或者身体残疾,或者女性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不适宜接受刑罚处罚;第五种情况是,被害方自身存在明显的过失行为;第六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属于初次犯罪,在案发之前一直遵守,表现出深刻的悔罪态度,同时家庭环境以及工作环境都较为良好;第七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承担着繁重的、义务,家庭生活确实存在困难,或者在生产经营、科学研究等领域需要犯罪嫌疑人发挥重要作用;第八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较高的社会声誉或者存在值得同情的情节,例如犯罪嫌疑人为了救助亲人朋友而在情绪异常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最后一种情况是,犯罪行为并未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仅仅造成了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在提起诉讼时已经全额赔偿了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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