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如何赔偿
一、如何赔偿
对于存在情况下的责任界定与损害赔偿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即所有因逃跑所导致的责任都将完全由逃逸方来承担,并且他们也必须按照以下的优先级顺序来进行赔偿:第一步,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之后选择了逃逸,而该机动车又恰好参加了强制性的保险,那么保险就有义务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第二步,如果机动车的具体信息无法确定,或者该机动车并没有参加强制性保险,甚至在抢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已经超出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支付的抢救、丧葬等相关费用,则应该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待救助基金垫付完毕之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所谓的“逃逸”,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行为。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和死亡。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驾驶人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在涉及交通肇事的事件中,行为人选择逃逸将会面临着民事、行政及刑事三种不同层面的法律责任。
首先,当事故发生时,若当事人选择逃避而未及时履行民事赔偿责任,那么该逃逸者必须全额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损失赔偿;
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表明受害方亦存在过失或者不当行为,那么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减轻逃逸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那些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选择逃跑的人员,相关部门有权依法吊销其机动车,并且终身禁止其再次获得驾驶资格。
如果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作为。
同时,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还需将这一决定记录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最后,逃逸行为被视为的加重处罚情节。
一旦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并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那么他将面临3年以上7年以下的刑事处罚。
若由于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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