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肇事逃逸车辆
一、如何证明车辆
1、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发生交通意外事件现场,即视为逃逸行为。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明确将“交通肇事后逃逸”定义为:在发生严重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为了躲避司法机关的追责,在驾驶肇事车辆或遗弃肇事车辆后离去。
倘若在没有法定缘由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擅自脱离事故现场,则应被推定为逃避法律责任。
2、在逃离事故现场后,若具备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条件却未及时报案;或者在具备条件时,未能及时投案,均应被认定为逃逸行为。
3、即使有人代为承担责任,也不能改变其逃逸的性质。
肇事者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承担责任,将按照的情节从严惩处;若顶替者的行为构成犯罪,则应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交通事故中,若肇事者对受伤人员未进行救助导致其二次遭受撞击,甚至因此死亡,同样应被判定为逃逸致死。
这里所说的“逃逸致死”不仅仅涵盖了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的情况,同时也包含了受害人因受伤无法自行离开现场,进而被其他车辆再次碾压致死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如何认定二次肇事逃逸
1.无正当原因而离开现场即视为逃逸,根据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故意逃离或遗弃肇事车辆,旨在逃避法律的追责。
若没有法律依据或者正当理由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将视为规避法律的追究。
2.当事人逃离事故现场后,即便具备报警条件却未及时报警,以及具备投案条件却未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者,均应该认定为逃逸行为。
3.任何人替代肇事者承担责任都将按照逃逸行为进行严厉处理。
肇事者让他人代替其承担责任,将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从严惩处;如涉及到顶替者构成犯罪的情况,则应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不救助导致伤员二次受伤甚至死亡的,仍然属于逃逸致死范畴。
逃逸致死不仅仅包含因伤势过重而死亡的情况,还应涵盖受害人因受伤无法离开现场而被其他车辆再次碾压致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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