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怎样划分责任
一、怎样划分责任
1.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当事人逃离现场,使得事故责任难以明确界定。
在此种情形中,无论各方实际的过错程度如何,皆应推定为逃离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如若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逸,尽管事故的认定结论显示为双方均未触犯任何法规,即属于意外事件,然仍需由逃逸方独自承担全部责任;
3.倘若事故中的一方当事人选择逃逸,但事故认定结果却显示逃离方存在违反交通规则或者驾驭车辆不当的情形,另一方并无过失,则逃逸方须承担事故的全面责任;
4.如果在事故中,某一方当事人选择了逃逸,而事故的认定结果表明事故当事双方均有错误,那么应在清楚明了各自的过错比例的前提下,酌情适度地减轻逃逸方所需要担负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一般逃逸怎么处罚
1、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且有逃逸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将被处以至少二百元至最高二千元的罚款,并且可同时执行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处罚。
2、而对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犯罪,或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跑行为的当事人,除了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以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有权吊销其车辆,这意味着他们在未来的生涯中将无法再次获得机动车辆的。
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事故中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将会面临更重的刑期——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3、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者并不因此而增加其赔偿责任,但是当他们所驾驶的机动车涉及到以及商业险时,保险方都可能会拒绝进行理赔,因此,所有应该承担的经济损失将完全由这些司机自行承担。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