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了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一、撞到人了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关于发生后,医药费用应由何人负担这一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并未对此做出明确强制性规定。
从普遍实践来看,医药费用的垫付主要取决于肇事各方所负责任程度的高低。
对于完全不负责任或仅需负部分责任的肇事方而言,他们并不需要对伤者的医疗费用负责支付。
相反,若属于应当承担全责的肇事方向,则有权先行垫付伤者所需的医疗费用,待最终确定各事故责任方相应义务时,再行按比例进行赔付。
此种做法并非强制性的,肇事方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垫付。
若肇事方未能履行垫付义务,伤者及家属可尝试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寻求解决方案。
具体途径包括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援助,甚至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下为几种常见的交通事故垫付医药费情况及其处理方法:
(一)肇事方垫付:
1.若肇事方在事故中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则无需垫付医疗费用,该笔费用将由责任方承担。
2.若肇事方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则有权先行垫付伤者所需的医疗费用,待事故责任方确定后再行按比例进行赔付。
(二)双方协商:
建议交通事故双方首先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要求责任方进行垫付。
(三)自行垫付:
伤者及家属可选择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通过法律手段如打官司等方式,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合理赔偿。
(四)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若肇事方拥有车辆保险,伤者及家属可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要求进行定损。
定损完成后,伤者可前往修理厂修复车辆,并妥善保存定损单、维修证明、维修清单等相关材料。
随后,伤者可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要求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金额定罪标准是多少
"招摇撞骗罪"的涉案金额设定三个阶段:首先,如果涉及金额在3000元至1万元之间,那么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况;其次,当涉及金额超过了三万元至十万元,即为数额巨大;最后,倘若涉及金额超过五十万元,那么就是数额特别巨大。
任何冒充国家公职人员以谋取他人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都属招摇撞骗范畴。
对于招摇撞骗罪的处罚,涉案金额巨大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
在量刑时,不仅要考虑非法利益,还要综合考量对社会的危害以及冒充的对象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若有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但未达到犯罪程度,将面临15日以下,罚款最高200元,并可能接受警告。
这说明并非所有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行为都会构成招摇撞骗罪,只有产生实质性社会危害才会被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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