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终止是从什么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60曰
一、交通事故终止是从什么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60曰
1、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检验、鉴定工作期间,对案件中的涉案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照以及相应的扣押期限为最长20天。
如若有必要继续扣押,经过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再延长20天。
对于那些明确拒绝支付或无力承担抢救医疗费用的案件,扣押车辆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扣押期限,必须得到办案单位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延长至一个月。
2、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问题,应当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照以下时限进行:对于轻微事故,应当在五日内完成;对于一般事故,则应在十五日内完成;而对于重大、特大事故,则应在二十日内完成。
如果由于交通事故情节过于复杂,无法按照上述时限完成责任认定,那么经由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五日、十五日或二十日。
3、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持有异议时,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的十五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上级公安机关在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书之后的三十日内,应当做出维持原认定、变更原认定或撤销原认定的决定。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如果不想起诉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的案件中,案件的终结与否并非完全取决于受害方的意愿,而主要是由法庭依据进行裁定。
对于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人士来说,了解并遵循相关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就起诉而言,其需要满足如下几个基本条件:首先,原告必须是与该案具有直接利益关联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其次,明确的被告对象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要求;再次,原告需提出具体且合理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和法律理由;最后,所涉案件必须属于人民受理的法定范畴,并且须在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范围之内。
在正式提起诉讼之前,原告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同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相应份数的副本。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