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突然变更车道,导致对方死亡,请问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对方突然变更车道,导致对方死亡,请问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开车的朋友不小心撞了人,或是把别人家的车给撞坏了,搞大了的话,那就有可能惹上麻烦事儿啦——就是大家平时说的“交通肇事”这种事情。
这个“交通肇事”呢,其实就是我们在走路或骑自行车时,违反了交通规则,结果导致了严重的,比如有人受伤了、死掉了,或者人家的车子也被咱们撞得不像样儿,更严重一点甚至牵涉到了公共财产的损失。
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你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哦。
因为这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一条规定,叫做“交通肇事罪”。
这个,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开车的时候,没有遵守交通规则,结果酿成了大祸,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所以你就得接受法律的制裁。
那么,这个“交通肇事罪”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其实啊,它就是一种过失伤害公众安全的犯罪行为。
按照我们国家的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想要成立,都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也就是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
所以,我们还是用这四个条件来解释一下“交通肇事罪”的特点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人赔偿。
二、交通肇事造成死亡怎么赔偿
对于导致人身伤亡的交通意外事件,加害方应严格依照法定标准向受到伤害的受害人家属赔付以下救助款项:首先,作为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家属有权得到死亡。
此项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以受诉地司法机关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乘以20年的倍数进行计算。
若受害人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则其年龄每增长1岁,相应的赔偿年限将减少1年;而当受害人年龄达到75周岁及以上时,其赔偿年限仅为5年。
其次,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获得的补偿。
该项费用的计算依据为受诉地司法机关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6个月标准。
如果受害人有需要的未成年子女,那么其将计算到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若受害人属于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群,其抚养费将计算到20年。
同样,这部分费用也将按照受诉地司法机关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进行计算。
第四,受害人家属还可以要求加害方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如果受害人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了紧急救治,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也应该由加害方承担。
同时,受害人家属在处理丧葬事宜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工损失,原则上不应超过三名家庭成员处理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合理误工损失总额;如超出该范围,则按照三名家庭成员的合理误工损失总额进行计算。
三、驾驶人不知情下肇事算逃逸吗
在发生交通意外之后,若存在确凿证据证实其并不知晓或者无法察觉事故发生,则无法被判定为之违法行为。
依照权威法规,交通肇事逃逸应该指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出于逃避可能面临的法律制裁的目的而选择逃离现场的行为,该种行为乃是蓄意逃避责任的表现。
因此,只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并非明知且未能察觉到撞击行人而后离去的事实,就不应将此类情况视作交通肇事逃逸。
以上是关于对方突然变更车道,导致对方死亡,请问我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