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民事诉讼怎样办理
一、怎样办理
当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而需要采取民事诉讼的时候,以下几个流程需特别留意:首先,应由相关当事人向公正的法院递交诉状请求。
接收到申请后,法院会对该案件进行正式的受理,并依照程序进行立案工作。
紧接着,法院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给被告方,同时告知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以供法院参考。
随后,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合理地安排开庭日期,并向原被告双方发出正式的传票。
最后,法院将依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审查,并最终做出公正的裁决。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交通事故民事调解后还要刑事处罚吗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过程中,我们所提供的调解服务仅限于处理相关的民事赔偿问题,对于涉及到交通违法行为的情况,我们将依法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导致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或;若后逃逸或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因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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