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去外院的检查费车险公司保险吗
一、交通事故住院期间去外院的检查费公司保险吗
关于交通意外产生的各项检查费用,保险公司通常并不会予以报销。
这主要源于保险公司对于防止可能出现的过度医疗行为的担忧。
若在此类情况下要求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赔偿款项,无疑会导致所有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均可能做出全盘性的身体检查,这在保险公司看来显然并不公平且缺乏合理性。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此类检验及鉴定费用应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提供保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交通事故和解后还能再追责吗
尽管在实际操作中,车祸事件发生后双方有可能选择私了以尽快解决问题,但这样的做法并不意味着撞人一方就完全免除了潜在的法律风险及后续需要承担的责任。
实际上,即使在双方已经达成私下和解且签署相关协议之后,仍存在着受害方后期反悔并主张权利的可能性。
例如,受害方向警方报案或寻求司法救济,那么撞人一方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然,根据实际案例来看,在这种情况下,撞人一方仍有机会通过合法手段证明自己已履行了先前的协议,从而在赔偿数额上享有减免权。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此类案件最终进入司法程序,撞人一方希望将赔偿额度降到最低,唯一的办法就是充分披露并举证私下和解的过程以及履行协议的具体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事故发生初期,大多数当事人往往会优先考虑私下和解来化解矛盾,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有些人可能会发现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甚至伤者病情出现恶化等情况,因此他们可能会再次选择向警方报案。
在这一过程中,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和责任认定,并进行适当的调解工作。
若经过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可据此向当地人民提出诉讼请求,至此,撞人一方仍需担负相应责任。
倘若涉及的交通事故达到法定标准,形成,这无疑将会触动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敏感神经,法院有权对肇事一方的刑事责任予以追责,即便之前双方曾达成过私下和解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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