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有效期限截止31日)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提起之诉。当然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之所以这样,是避免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最新资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以上就是小编对相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大家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欢迎进入合飞律师网进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