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一、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双方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双方自愿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双方都同意离婚。
2、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双方就等问题协商一致了。
4、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写好给民政部门的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带上2寸免冠照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到民政部门离婚机构,婚姻登记听取工作人员的安排和要求,领取。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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