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一、办理协议离婚要携带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和身份证用于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和情况,确保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本人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续的重要凭证,办理时需提供原件,以证实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协议书应明确表明双方的意愿,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由双方亲自签署。
(四)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规格一般有相应要求,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存档。
此外,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涉及中有房产等不动产的,可能还需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等材料。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要求,当事人可在办理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材料,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二、签订离婚协议时欺诈胁迫怎么举证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若要举证存在欺诈胁迫情形,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收集相关证言。若有在场见证协议签订过程的第三人,且其了解欺诈胁迫的具体情况,可请其出庭作证,陈述所目睹的事实,比如一方以暴力威胁另一方签订协议的情形。
(二)提供视听资料。若签订协议时有录音、录像等资料,能够清晰反映出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如一方以虚假信息诱导另一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或者以伤害家人等言语胁迫另一方签字等,这些视听资料可作为有力证据。
(三)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例如,一方在签订协议前后发送的含有威胁、欺诈内容的短信、邮件等,能证明其存在不当行为。
(四)展示身体受伤的证据。若在签订协议过程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暴力行为导致身体受伤,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可作为遭受胁迫的证据。
此外,当事人自身关于欺诈胁迫过程的详细陈述,结合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也有助于证明相关事实。
三、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办理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手续及所需证件:
手续方面:
(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及情况进行审查。
(五)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证件方面:
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此外,还需提供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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