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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怀孕期间能否可以提出协议离婚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3-19)普法百科8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能否可以提出协议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协议离婚,男方若无特殊事由提出协议离婚的,一般是无效的。为了维护女方利益,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2、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协议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协议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五)冷静期届满后三十天,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六)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七)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八)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九)颁发离婚证。

在女方怀孕期间原则上男方是不能的,但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或者女方起诉离婚,又或者男方具有特殊的情况,则还是会允许夫妻最终离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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