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去民政局查吗
一、可以去民政局查吗
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内容可以通过当事人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所属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查档获取,而协议就是对将面临离婚境地的两个人关于财产分配、孩子和、配偶用及费用等相关事宜进行书面规范约束的重要文件,一般情况下,该协议文本需要分发给民政部门保管以备查实,同时另需考虑复印三份副本,其中一份交予我方进行妥善保管,其余两份则由双方当事人各自持有以便后期相互监督执行。
婚姻登记档案是具有极高个人隐私性质的资料,民政部门对于负责处理婚姻登记事务的当事人有着严格的保密责任,幸福满溢的婚姻当事人们是有资格凭借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查阅本人的全套婚姻登记档案的;如果部分档案已被移交至地方国家档案馆,那么义务承担婚姻登记工作的机构应当提前告知当事人,并指引他们前往档案馆取得相应的信息披露。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没落户吗
无需进行公证程序,离婚协议仅需在婚姻登记机构,由经婚姻登记官员亲眼目睹并亲自签署,同时,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部门完成相应的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书后,该份离婚协议便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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