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还能分房吗
一、还能分房吗
在婚姻解体之时,缔姻关系的双方已依据相应达成协议,明确了诸居所中的归属权。
之后,无论哪一方均不得未经许可再次擅自请求对诸居所进行再度分割,因为这已经构成了对先前协议内容的违约行为。
若在姻缘破裂的过程中,发现原定协议的签订存在欺诈或胁迫等不当行为,那么另一方有权在离婚后的一年之内,依法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并重新启动对诸居所的分割程序。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签订的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协议离婚还可以改口吗
口头协议通常要求双方均达成共识或者拥有其他相关证据加以证明。
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原有的协议内容进行修改与调整。
具体是否需要做出变动,则主要看当事人与公婆之间的相处状况。
倘若您与公婆之间的关系非常和睦,离婚之后仍会经常与长辈们保持联系,那么保留原先的称呼似乎并无大碍;反之,若您与公婆之间的关系较为紧张,那么在离婚之后,改变对他们的称呼便显得尤为必要。
当双方已经签署了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且已成功办理完时,原则上讲,这份离婚协议是无法再进行任意更改的。
如果其中一方认为这份离婚协议中存在着欺诈、隐瞒事实等不当行为,他/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请求撤销这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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