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吗
一、协议离婚有什么风险吗
关于协议离婚可能引发的风险因素如下:首先,书的相关规定缺乏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除了涉及到婚姻关系的条款之外,当事人在日后有权提起诉讼;
按协议办理手续时,需由双方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书,如果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出席,那么离婚申请将会被取消并重新启动程序;最后,除上述提到的两项风险外,协议离婚还存在其他潜在风险。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簿、;
(二)本人的;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的;
(三)其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二、协议离婚有哪些限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协议就是要俩人都有正常人能搞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还要谈妥钱怎么分,孩子怎么办,等等一堆事,也要真心想离才行嘛。
办离婚得满足这几个条件:首先必须是夫妻婚姻真实靠谱,已经做了离婚的决定和计划书,双方都愿意离婚,对孩子、钱财、债务这些事情也都商量好了,然后再过30天的适应期后,两个人自己跑到民政局领离婚证书就是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