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写协议离婚书吗
一、离婚需要写书吗
离婚并非必要进行书面形式的撰写程序。
离婚途径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及两大方式。
若当事人选择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则需撰写相关的离婚协议书。
在此种协议离婚过程中,双方均需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关于权以及资产分配等关键性事项的共识。
反之,如果出现任何一方坚决反对离婚的情况,或双方对于涉及子女抚养、资产分配等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其中一方向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提请诉讼请求,通过司法手段强制贯彻离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写的协议书可以反悔吗
关于离婚协议能否反悔的问题,通常取决于具体情况:
1、若经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撤销其意愿,则人民需尽快作出裁决。
在签署离婚调解书前所进行的任何决定均属当事人完全自由选择并具有反悔权。
因为在此阶段,离婚调解书尚未取得法律效力。
2、然而,如果离婚调解书已正式生效,即夫妻双方已经在离婚调解书上签字确认,那么一般而言,离婚调解书便无法再行反悔。
这是由于离婚调解书的法律效力等同于法院判决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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