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可以直接跳过吗
一、离婚冷静期可以直接跳过吗
关于如何规避离婚冷静期。
您可以采取法律程序,即来避免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商离婚的情况,其主要目的在于为当事人提供额外的时间去反思自己是否做出了正确的离婚决策。
依据我国《》的相关条款,若夫妇二人在办理时无法达成共识,其中一方可直接选择向当地人民提交离婚诉讼申请。
在此种情形下,无需受制于冷静期的约束,法院将根据离婚案件的具体情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并依据事实与证据做出公正的判决结果。
倘若在整个法院调解过程中,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性意见,亦可迅速完成相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离婚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发给。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
二、冷静期过期过了没有去立案怎么办
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未能如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者,将被视为已经撤销了前次的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夫妻采用协议方式解除婚约的情形,则需要受制于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
在此种情况下,男女双方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必须在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亲临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离婚证;否则,将会被视为已经主动撤消了离婚登记申请。
若未来仍有解除婚姻之意愿,须另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也需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所有离婚手续。
在其他各类法律关系中,如双方在设定的冷静期过后并未能就其实施作出任何行动,那么在此情况下,原有的协议或者合同仍然保持其效力不变,或者依照此前的约定条款进行处理。
但若需对当前状况予以变更,双方需依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重新协商,履行当初签订的协议条款,亦或寻求法律手段以解决潜在的争议问题。
三、冷静期30天还有冷静期吗
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实际操作中通常经历两个阶段,共同构成了60日期间:首先是为时30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构收到当事人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之际算起,在接下来的30日内,任何一方如有异议或不愿解除婚姻关系则有权向该机构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此举旨在给予夫妻双方充分的时间进行反思以及可能重建婚姻关系的机会。
其次是紧接着的另一个30天的抉择期:若前述的30天冷静期满,双方仍然决定终姻关系,则须从原本冷静期结束的次日即第31天开始,直至第60天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并领取离婚证书。
在此期间未能进行相关申领的,将会被视作主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综合来看,确实存在着首个30日的冷静期,后续若双反仍坚定要求解除婚姻,还需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期限内(即第二个30天阶段)顺利完成离婚手续的办理,否则之前提出的离婚申请将自动失效。
可以认为实质上存在一个起初的冷静期之后,有着另一个必须在有限期限内完成离婚手续的“时效”规定,总共涵盖了两个均为30天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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