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一个月过了可以不去吗
一、冷静期一个月过了可以不去吗
若离婚寂静期已经达到一个月的期限,是否需要亲自前往办理离婚手续,主要依据于双方当事人是否仍维持离婚意愿以及所采用的离婚策略。
倘若选择通过协议方式来结束婚姻关系并且仍旧坚定地希望离婚,那么双方应当依照先前达成的共识赴当地政府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否则此前提交的申请有可能被视为无效。
若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在冷静期结束之后,原告方需重新向递交,或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被告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反诉。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过了还算数吗
在经过冷静期之后,夫妻俩并不能直接认定为已经合法地解除婚姻关系。
在这个阶段终止后,男女双方有责任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构,严谨地提交离婚申请并领取离婚证书。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那么将被视为撤销了离婚的意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冷静期结束后,若未能完成离婚手续,那么双方的婚姻关系仍然是有效存在的。
三、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去怎么起诉
首先,在您与对方完成冷静期后,即可着手准备相关的所必需的法律文件了。
这些必备的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几项内容:首先是一份详尽至极的起诉状,其中需要涵盖离婚理由、诉讼请求以及相关事实情况的详细陈述;接着便是原告方原件及其复印件的提供;此外,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例如书或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对于涉及到夫妻共有财产的部分,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财产清单等,可在时再行提交);如果您与配偶育有子女的话,还应提供子女的、簿等相关资料。
其次,在您准备就绪上述起诉材料之后,便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在递交起诉状的同时,请务必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相应的用。
最后,在进入庭审阶段后,作为原告的您需要积极地进行举证,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这包括向法庭展示相关证据、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等等。
同时,您还需要做好应对被告方可能提出的举证和质疑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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