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去办理离婚吗女方
一、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去办理离婚吗女方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可以去办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女方在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之后,只要在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共同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就可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男方不愿意配合前往或者超过了这个三十日的期限,可能就无法通过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此时若女方仍然希望离婚,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由根据具体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作出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撤销吗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如果双方已经领取了离婚证,一般情况下不能撤销离婚登记。
因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就是为了给双方足够的时间慎重考虑离婚事宜,一旦冷静期届满,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但如果在离婚登记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受欺诈或胁迫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离婚登记。不过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隐瞒重大财产情况欺骗另一方离婚,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同意离婚等情况。在法院受理并审查证据后,若情况属实,法院可能会撤销离婚登记恢复双方的婚姻关系。
三、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撤销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一般不能撤销离婚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避免夫妻冲动离婚而设置的制度。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一旦冷静期届满,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如果冷静期一个月过了,且双方已经按规定申请发给离婚证,那这个就按照法定流程继续推进,通常不能再撤销离婚相关的决定。
不过,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离婚证颁发前,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形,或者有其他特殊的法定事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尝试阻止离婚程序的完成,但这与撤销冷静期内的离婚申请是不同的概念,并且需要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并提供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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