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去办理离婚吗
一、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去办理离婚吗
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一个月已过,但未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去办理,那么就不能再按之前的申请流程办理离婚了。若还想离婚,只能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或者通过向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
总之,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关键时间窗口,务必留意。
二、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还是两个月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述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旨在让夫妻双方在冲动离婚时能有时间冷静思考,谨慎对待婚姻关系。需要注意的是,若通过,则不存在冷静期的规定。
三、离婚冷静期一个月后多久作废
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果在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当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的第二个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离婚证,此次离婚申请就作废了。离婚登记申请作废后,如果夫妻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需要重新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以上是关于离婚冷静期一个月过了还能去办理离婚吗的相关回答,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