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要办哪些手续
一、协议离婚要办哪些手续
协议离婚需办理以下手续:
首先,双方当事人需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本人的簿、、、等材料。
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
接着,进行冷静期程序,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期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即正式解除。
二、可以推翻离婚协议吗
离婚协议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推翻的。一般来说,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那么该协议是可被推翻的。例如,一方故意隐瞒财产状况,导致对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不利于自己的离婚协议,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可以向申请撤销该离婚协议。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比如约定一方放弃对子女的但该约定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这种约定也是无效的,可以被推翻。
然而,推翻离婚协议并非易事,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可推翻的情形。并且,推翻离婚协议的诉讼也有一定的时效限制,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总之,离婚协议并非一经签订就不可更改,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推翻的。但当事人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应谨慎行事,避免因冲动而签订不利于自己的协议。
三、离婚要签协议嘛
离婚通常需要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对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具有重要意义。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明确子女的权归属、的支付方式及数额、的行使等相关事宜。对于财产部分,要详细列出的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并约定其分割方式。同时,对于债务也应进行明确,分清哪些是,哪些是个人债务,并约定各自的承担方式。
离婚协议需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反悔,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但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协议进行变更或撤销。总之,签订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应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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