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取得的财产怎么算
一、离婚冷静期取得的财产怎么算
离婚冷静期内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法律依据
我国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冷静期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期间双方的收入、购买的财产等若无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特殊情况
如果有证据表明一方是利用离婚冷静期恶意转移、隐匿财产,例如一方在冷静期内擅自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私自变卖夫妻共同房产等,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在离婚诉讼或者协商中主张该部分财产不应按照正常共同财产分割,实施恶意行为的一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该财产。
(三)财产分割原则
在离婚时对离婚冷静期取得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遵循平等分割原则。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方案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冷静期所得财产归谁所有
离婚冷静期内所得财产一般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归属:
(一)夫妻共同财产方面
1.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仍然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收益等,只要是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特征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2. 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大件财产,若无其他特殊约定,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个人财产方面
1.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在离婚冷静期内仍然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冷静期内因为获得的伤残赔偿,该赔偿为其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
2. 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在离婚冷静期内也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处于离婚冷静期就改变其性质。
三、离婚冷静期内财产是共有吗
离婚冷静期内财产一般仍然共有。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夫妻关系尚未解除。只要双方还没有正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包括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不过,在这个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等相关事宜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双方能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并且,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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