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取消需要带什么
一、离婚冷静期取消需要带什么
不存在“离婚冷静期取消”这一说法。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无法取消。
若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去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第一,双方的身份证。需为有效期内的正式身份证件,能准确证明个人身份信息。
第二,户口本。完整的户口簿,用以明确双方信息及家庭关系。
第三,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证件。
第四,书。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要清晰、具体、合法。
第五,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用于办理件所需。
只有按规定携带齐全材料,并遵循法定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两个人都想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若两人都想离婚,在的情况下需要冷静期。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冷静期内无人撤回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不过,若双方选择,则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会准予离婚。
三、离婚冷静期如何取消
离婚冷静期在不同阶段有不同取消方式。
若双方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的冷静期内反悔,任何一方不愿离婚,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此时终结,离婚冷静期取消。
若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取消,若之后再想离婚,需重新申请。
此外,若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诉讼程序处理离婚纠纷即可取消离婚冷静期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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