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老婆说钱归各自所有,但房产她要分割
一、协议离婚老婆说钱归各自所有,但房产她要分割
在协议离婚时,关于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你妻子提出钱归各自所有,而要分割房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首先,看房产的性质。若房产是,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她有权要求分割。例如,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没有特殊约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若房产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房款,该房产一般属于,另一方无权分割。或者房产虽在婚后购买,但由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这种情况下也属于个人财产。
若你们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考虑通过,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建议你梳理清楚房产的相关信息,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调解书有什么效果,不服离婚调解协议怎么办
离婚调解书具有以下效果:
(一)具有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确认婚姻关系解除。调解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正式解除,双方在法律上恢复单身状态。
(三)对财产和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调解书会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支付等事项予以确定,双方应按此履行。
若不服离婚调解协议,可分情况处理:
(一)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当事人在调解书送达前有权反悔,此时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及时判决。
(二)调解书已生效。如果调解书已生效,一般情况下不能再反悔。但如果存在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三、完成后,能等一段时间再办理吗
离婚协议完成后,可以等一段时间再办理离婚证,但存在一定限制和风险。
从法律规定来看,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过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所以在完成离婚协议后,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去办理离婚证都是可以的。
不过需注意风险,在未正式领取离婚证前,双方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此期间,如果一方反悔,可能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导致无法继续;或者在财产、债务等方面出现新的情况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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