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一、北京离婚冷静期多久结束
北京执行的离婚冷静期为30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去冷静思考婚姻关系,谨慎作出离婚决定。
二、北京离婚冷静期多久能离婚
在北京离婚,离婚冷静期为30日。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30日的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冷静期内双方没有撤回申请,冷静期结束后的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正式离婚。如果在这第二个30日内一方不配合办理离婚手续,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问题。
三、北京离婚冷静期多少天
在北京,离婚冷静期为30天。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给夫妻双方足够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慎重对待离婚决定。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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