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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冷静期多久

合飞律师4个月前 (02-20)普法百科5

一、北京离婚冷静期多久

在北京,离婚冷静期为30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当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时,登记机关会受理申请并开始计算30天的冷静期。在这30天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随时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那么就此终止。若30天期满,双方仍坚持离婚,则需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逾期未申领的,同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北京离婚冷静期不够能离吗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按照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在北京,离婚冷静期未届满,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的。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只有在冷静期届满且双方在规定时间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会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但若双方选择,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经审理认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三、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在山东离婚同样有冷静期。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其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山东自然也不例外。具体规定如下:

其一,时,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其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三十日即为离婚冷静期。

其三,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离婚,则不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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