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男女协议离婚需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与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及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签订的什么离婚协议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下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可能无效:
(一)违反强制性规定的。例如,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等违反婚姻自由、人身自由等法律规定的内容,此类条款因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二)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若一方通过欺骗手段,如隐瞒重大财产状况,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受欺诈、胁迫方在一定期限内可请求撤销该协议,撤销后协议自始无效。
(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比如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虚假签订离婚协议,将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损害了利益,该协议无效。
(四)协议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无法实际履行的部分无效。例如对、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表述模糊,不具有可操作性。
总之,离婚协议的签订应遵循法律规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愿,确保协议内容合法、明确、可履行。
三、离婚协议签订后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并非签订后立即生效,而是有特定的生效条件和时间节点。
一方面,从协议本身的性质来看,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生效条件是双方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身份关系的解除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重要事项,只有在婚姻关系依法解除的前提下,相关约定才具有实际的法律效力。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离婚协议在双方取得离婚证,即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后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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