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一、不得协议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以下是不得协议离婚的几种常见情况:
一是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一方因患有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需通过诉讼由判决。
二是双方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协议离婚要求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若存在分歧则不能协议离婚。
三是婚姻登记机关认定双方未自愿离婚。若一方存在受胁迫、欺诈等非自愿情形,即使签订了,婚姻登记机关也不会办理离婚登记。
四是其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在内地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总之,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夫妻双方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不符合条件的则需考虑其他合法途径。
二、费是多少
离婚协议书公证费的收取标准并非全国统一,通常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一般来说,公证机构会依据相关规定及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来收取费用。常见的收费范围大致在200元至500元之间。不过,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一方面,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公证费可能存在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的公证费可能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收费可能相对较低。另一方面,公证事项的复杂程度也会对费用产生影响。若离婚协议书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较为复杂,公证机构可能会适当增加收费。
此外,有些公证机构可能还会根据办理业务的数量、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收费。当事人若要确切了解当地离婚协议书的公证费用,可直接向当地的公证机构咨询,以其告知的收费标准为准。
三、离婚前口头协议有效吗
离婚前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是看协议内容。如果涉及到身份关系,比如双方口头约定离婚,这种口头协议是无效的。因为离婚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通过法定的登记离婚或,不能仅凭口头约定就解除婚姻关系。
二是看财产等方面约定。对于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事项的口头协议,一般情况下,若能证明双方确实有明确的约定,且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也都自愿达成,那么在双方之间是有一定效力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口头协议难以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其内容和真实性,一旦发生争议,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三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口头约定子女抚养相关内容,若符合子女利益和法律规定,理论上有效,但同样存在证明困难的风险。总之,离婚前口头协议的效力需具体分析,且最好以书面形式固定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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